全价字〔2007〕28号
关于调整我县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
县自来水厂:
为了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工业企业,促进我县工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县政府全府办抄字〔2007〕234号文件精神,现将工业园区外的工业用水价格调整为1.30元/吨。
调整后的价格自二00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