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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应急预案
全南县人民政府 www.quannan.gov.cn 2005-12-20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应对松突圆蚧灾害,保障森林资源与国土生态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指导思想

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应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提高森防检疫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松突圆蚧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保障我县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3 工作原则

1.3.1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原则。

1.3.2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县、乡二级政府对本辖区的预防和除治工作负总责。

1.3.3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新疫点,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地处理。

1.3.4 坚持依法防治,职责明确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扑灭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并实行分级控制。

1.4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赣州市松材线虫等重大外来生物灾害预防和除治工作应急预案》和《全南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生物灾害预防和除治工作应急预案》。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松突圆蚧的预防和除治应急工作。当发生松突圆蚧入侵和造成危害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归属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灾害预防和除治指挥部领导。有关乡(镇、场、公司)应成立相应的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

2.2 职责

2.2.1 指挥部: 研究决定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部署和检查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统一指挥预防和除治工作。

2.2.2 办公室:贯彻落实指挥部的指示,负责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

负责松突圆蚧的监测、预警、调查、防范、控制、除治等工作的组织管理;

当好参谋,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工作方案,报告工作进展;

组织检疫检查执法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松突圆蚧的预防和除治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抓好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2.2.3 专家组:负责松突圆蚧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2.2.4 县人民政府:

负责辖区内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制定应急预案和规划,落实责任;

组建专业防治队伍;

监督、考核辖区内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辖区内松突圆蚧疫情的封锁和动态监测;

全面对辖区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开展检疫复检工作。

3 松突圆蚧的预防体系

3.1 监测机构

县林业局要加强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对辖区松林生态系统进行松突圆蚧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规划。同时,加强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为松突圆蚧灾害的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松突圆蚧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发现病死树或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取样,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对所发现的松突圆蚧灾害,由县林业局组织鉴定。无法鉴定的,逐级送专业机构鉴定。

3.2 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

县林业局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的信息。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松突圆蚧灾害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措施与控制技术。

3.3 检疫管理

县林业局要充分利用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密封锁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传播。同时要进一步严格外地引种审批管理,积极开展引种前风险评估,开展隔离试种,并加强监管,防止疫情从外地传入(或再次传入)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县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指挥部

确认为松突圆蚧后,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启动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应急预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内松突圆蚧的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

()执行上级政府和市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指挥部有关预防和除治应急工作的指令;

()负责对松突圆蚧发生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实施跟踪监测;

()负责对松突圆蚧情况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负责松突圆蚧的应急处理、调查核实与上报工作;

()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情发生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灾情,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其他部门和当地群众对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协调交通、公安、邮电、公路、工商等部门开展应急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和其他需要;

()为地方应急工作实施培训专业人员和提供技术指导;

()加强对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现场的监督检查,确定技术责任人,保证除治质量;

()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划定并封锁疫区的建议,依法设立检疫检查站,实施疫区封锁。

4.1.2 乡(镇、场、公司)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指挥部

()执行上级政府和县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指挥部有关预防和除治应急工作的指令;

()启动本地应急预案;

()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 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松突圆蚧的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权利,也有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林业部门和预测预报网点是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的责任报告单位,森防专业技术人员是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事件责任的报告人。要坚持每月松突圆蚧“零报告”制度,发现松突圆蚧后,森防站及其专业人员应当先行一步,对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制定相应的防护控制措施,为指挥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松突圆蚧灾害或疑似疫情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部门报告。所在地林业部门核实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应同时说明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县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报送应急预案启动和实施的有关情况报告。

4.2.2 通报与信息发布

4.2.2.1 确定为发生松突圆蚧灾害后,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指挥部,须在5日内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县级林业及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4.2.2.2 接到通报的县级林业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松突圆蚧发生趋势,并加强监测工作。

4.2.2.3 涉及对外报道时,未经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新闻单位的有关报道应事前经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生物灾害预防和除治指挥部办公室审核。

4.3 通讯

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生物灾害预防和除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专用电话:07972607077

4.4 应急结束

应急预案启动后,专家组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进行评估,依法及时向县指挥部和县级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事件实施防治的意见。

5 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县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松突圆蚧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向上级指挥部报告。

5.2 善后处置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县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发生地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保障

县、乡两级林业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松突圆蚧预防和除治工作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之间的联络畅通。

6.2 经费保障

处置松突圆蚧所需的财政经费,按《赣州市救灾应急预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规定解决,并争取国家救灾经费扶持。

6.3 物资储备

县林业局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储备好药剂、药械、运输车辆及其它物资。

6.4 技术保障

各级林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松突圆蚧等潜在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订预防和除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6.5 人员保障

县人民政府和林业局要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和专家意见,着力加强我县森防体系建设,鉴于我县当前工作实际:专业技术人员少,至少保障监测防范中心有2-3名专业技术人员,以应对正常开展监测预警等工作。同时要加强林业系统内有关人才的培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6.6 监督与演练

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生物灾害预防和除治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地应对松突圆蚧的能力组织检查,如机构、队伍建设、物资、技术储备情况等。

县林业局结合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组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专业队,并对专业技术人员和除治专业队队员进行技术培训,开展模拟情景演练和开展平时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实施,提高应对松突圆蚧的处置能力,训练一支能打硬仗的应急队伍。

7 乡(镇、场、公司)应参照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8 对在报告和处置松突圆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报告和处置松突圆蚧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9 本预案由县松材线虫、松突圆蚧等重大外来生物灾害预防和除治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赣州市救灾应急预案》执行。

10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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