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正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全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热情、文明、礼貌待人,严格落实“为民、利民、便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二、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重要的法律法规,公开监管情况、审批条件和办事程序,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和依据。安全生产条件认可初审申请,立即明确答复是否受理或需补充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在1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初审。
三、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对前来我局办事的,首问责任人做到热情接待,主动服务,并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基本条件、办事程序和要求;对不予受理的事项,耐心细致地告知原因,宣传、解释到位。
四、坚持廉洁从政。机关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秉公执法,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政从政的有关规定,不准“吃、拿、卡、要”,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五、严格追究违诺责任。实行违诺责任倒查制,对违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六、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县投诉中心电话2631110,县安监局投诉电话2607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