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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承诺
全南县人民政府 www.quannan.gov.cn 2005-12-20

 

为进一步改进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争创群众满意机关,促进全南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我局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规范行政行为,实行政务公开。在指定地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二、改善办事环境,实行优质服务。推行服务文明用语“六个一”。即:一接电话问好、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暖心、一片真情办事、一声“走好”送行。做到能办的事情立即办,决不推诿,不能办的事情,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严禁简单粗暴执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做到文明规范执法,热情高效服务。

三、简化工作程序,实行限时审批。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土地业务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1、建设用地审核,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2、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审核,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需“招拍挂”的按法定时限)。3、土地登记:初始登记由法定60天缩短为50个工作日(其中法定公示时间30天);变更登记由法定3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租赁、抵押等他项权利登记由法定15天缩短为1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由法定10天缩短为5个工作日。

四、健全服务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否定报备制。推行经营土地出让转让 “一窗式”服务,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凡用地单位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事项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必须引导办理相关事项,严禁相互推诿。在受理用地单位办理用地审批(许可)事项时,对不需审批(许可)的或不属于国土机关职权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经办人应提出不予许可的意见,按否定报备规定逐级报领导审批,不得自行否定不办。

五、廉洁勤政服务,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赣州市国土资源系统从业行为“十不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个严禁”规定,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当事人投诉我局机关工作人员违背承诺,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用地单位对我县国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县投诉中心电话:07972631110,县国土资源局投诉电话:079726318022631806,接到投诉举报案件后,我局将立即调查处理,并在3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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