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全南县教育局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优质、规范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服务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二、完善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公开教育政策法规,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规范招生、考试、毕业生就业等工作,实施教育阳光工程。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介绍引见到位。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在材料齐全、规范的前提下,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受理,并在政策法规规定时限内办结;受理群众实名投诉在一周内答复。
五、坚决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严格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
六、廉洁勤政服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文明管理,高效服务。
七、责任领导补救制。当窗口工作人员不到位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人立即指派有关人员现场予以办理。
八、责任追究制。当事人投诉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九、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接受群众监督。县投诉中心电话:2631110;县教育局效能投诉办公室电话:263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