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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文化局公开承诺
全南县人民政府 www.quannan.gov.cn 2005-12-20

 

 

一、实行规范优质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文化系统工作人员一律规范服务用语,严禁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即:公开文化行政管理法规、条例;公开文化市场审批程序;公开办事人员职责和纪律;公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程序;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服务承诺和文明用语、忌语;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介绍、引见到位。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齐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补充的材料和手续。到本机关办理有关事项,经办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经办人员对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领导审批。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办理文化市场所有审批事项,在提供材料齐全的前提下,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五、实行“首违不罚”制。对文化市场经营户初次违反文化市场管理有关法规、条例,但情节轻微,且主动消除了不良影响的,以规范经营为主,书面责令限期整改,不予经济处罚。

六、规范行政收费和执法行为。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必须罚款的一般以取罚款金额的下限为原则。   

七、廉洁勤政服务。文化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遵守《文化机关廉政守则》,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文明管理,高效服务。

八、责任领导补救制。当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上门赔礼道歉,并现场予以办理。

九、责任追究制。当事人投诉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十、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县投诉中心电话:2631110;本局设立效能投诉电话:2632305,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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