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南县行政服务中心郑重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坚持忠于职守、优质服务、文明办公,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二、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重点对已进驻我中心相关单位的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需提供的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充分吸纳公众的合理化建议,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三、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审批和收费项目,不该收的费用坚决不收,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减免的费用,坚决减免,杜绝乱收费现象。
四、严格纪律,依法履职。监督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章和中心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行政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对因工作人员违反法规而引起的群众投诉,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纠。
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本中心承诺:以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对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积极推动本中心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作风效能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监督举报电话: 2632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