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在新农村建设圩镇环境整治工作中,采取“123”工作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目前,全县已确定南迳镇、陂头镇2个圩镇为全县重点整治试点,开展了以“‘五整治、三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整治工作。
一、成立“一支队伍”。从县城管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新村办、县工商局、县卫生局等7个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圩镇环境整治工作小组,由县分管领导兼任圩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督促、指导、协调全县圩镇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各乡(镇)也相应地成立了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镇)干部为成员的圩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圩镇环境整治工作。
二、突出“二个重点”。在全面抓好全县所有圩镇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两个重点,一是抓好我县南迳镇、陂头镇2个圩镇为全县重点整治试点,紧紧围绕以“‘五整治、三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开展工作,达到“环境整洁、设施配套、交通畅通、美化亮化”的目标。二是今年内完成全部圩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三、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通过在电视台开设专栏和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召开户主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圩镇环境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圩镇环境整治氛围。二是程序到位。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及时化解圩镇环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纠纷和矛盾,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等不稳定事件。三是督促指导到位。将圩镇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今年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圩镇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机制,成立考核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圩镇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好的做法予以表扬和推广,对整治力度大、成效显著的乡(镇)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取得明显效果的进行通报批评。
(全南县新村办 吴坤兴 温小洲 廖泉林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