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夏季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游泳场所卫生安全,2025年7月中旬,全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根据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要求,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及《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执行标准,对我县5家游泳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并同步进行水质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泳池水的pH值、浑浊度、尿素、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以及浸脚池水的游离性余氯。现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水质检测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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