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3〕26号)及《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3〕21号)的文件要求。由专业防治组织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股对全县各被服务对象每户进行电话询问和无人机飞行轨迹的面积核实,以及抽样实地核查。现将我县2023年5家申报的统防统治核实面积予以公示(具体面积见后),公示期7天,请广大群众监督。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钟达士 13970104333;刘林忠 18979774668。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