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全南县水利局主要承担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指导水利工程、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综合运用,以及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开展水土保护技术研究、水土流失规律研究,推进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和水利防灾减灾工作等职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县域内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稽查和水行政执法;保护全县水资源、水利工程、河道等有关设施,对全县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勘测、取证、调查和处理,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受上级部门的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县水利工程技术保障中心、县水政稽查执法大队。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5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983.5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735.4万元,下降37.04%;本年收入合计1983.59万元,较2021年减少698.09万元,下降35.19%,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83.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983.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983.59万元,较2021年减少735.4万元,下降37.04%,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0减少37.3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会计制度实行以支定收。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77.38万元,占24.06%;项目支出1506.21万元,占75.9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5.59万元,决算数为198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3.59万元,决算数为198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付水利工程款。
(二)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6.83万元,决算数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83%,主要原因是:支付水利工程款。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55万元,决算数为2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付职工职业年金。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4.25万元,决算数为48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6.83万元,决算数为147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时支付水利工程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7.3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97.95万元,较2021年减少106.91万元,下降26.40%,主要原因是:职工福利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4.81万元,较2021年减少54.12万元,下降28.6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购置单位资产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62万元,较2021年增加5.21万元,增长13.22%,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一年度水库移民补助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29万元,决算数为8.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3.9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7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29万元,决算数为8.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3.9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76%,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2.94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1批,累计接待69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37万元,降低30.88%,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0.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5.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8.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6.5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7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2.72%。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2.8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7.35%。
组织对“防汛抗旱”“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完成了河道基础数据进行监测汇总,完成了河道网格化管理。防汛抗旱完成了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系统可做到提前预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汛应急演练增强了群众的防汛意识。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完成了河道基础数据进行监测汇总,完成了河道网格化管理。防汛抗旱完成了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系统可做到提前预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汛应急演练增强了群众的防汛意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防汛抗旱”“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搭建完成后实现了对河道基础数据进行监测汇总,完成了河道网格化管理。二是“防汛抗旱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88万元,执行数为56.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系统可做到提前预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汛应急演练增强了群众的防汛意识。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防汛抗旱”“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准,可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