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交管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全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和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指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2.依法处理本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3.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考试、发证和年审等工作;
5.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6.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7.做好交通安全和道交委工作;
8.负责本大队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9.做好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14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070.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3.5万元,较2020年减少411.69 万元,下降27.7 %;本年收入合计967.46万元,较2020年减少481.31万元,下降33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开支。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967.46 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070.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70.96 万元,较2020年减少362.68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减少103.5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未及时付出,财政资金实行零余额运行,年末无资金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70.96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7.98万元,决算数为 1037.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0%。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82.95 万元,决算数为103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0 %。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03 万元,决算数为 6.6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37.09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47.82万元,较2020年减少92.8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发入绩效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9.07 万元,较2020年减少172.64万元,下降63 %,主要原因是: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68万元,较2020年减少0.51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开支。
(四)资本性支出183.52万元,较2020年减少157.5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不必要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5.77万元,决算数为13.51万元,完成预算的38%,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01万元,下降12.95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7 万元,决算数为 1.58 万元,完成预算的27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与去年数持平。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厉行节约,严格规范接待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7 批,累计接待20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的40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01万元,下降14 %,主要原因是,年末公务用车14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和报废车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5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2万元,降低5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7.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减少12.88,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降低53.77万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59.25万元,被装购置费减少2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76.58万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69.92万元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3.38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14.1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62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主要是执法车辆。本部门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交通事故鉴定费用”一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估,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评价情况为优。单位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交通事故鉴定费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0.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考评,此次自评综合得分为96分,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管理指标(总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二)产出指标(总分值25分,评价得分25分);(三)效果指标(总分值35分,评价得分35分);(四)满意度指标(总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本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成立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分管财务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公开预决算信息。
本单位2021年度收支基本平衡,既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又严格执行了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2021年度,我大队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获得了群众较高的评价,服务满意度逐渐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南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