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 > 决策公开 > 政策解读

关于《全南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访问量:

             关于《全南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深入推进税收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促进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赣州市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税务局牵头拟定《全南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国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强化税收征管,增强纳税意识,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税收环境,努力实现各项税收应收尽收,积极构建成“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新格局。
  二、出台过程
  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方案》的起草工作,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叶革彬站前安排部署,《方案》制定经历了动员部署、研究讨论、起草、意见征求、修改完善等阶段,向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医疗保障局等26个部门征求意见2轮,共收到修改意见5条,通过认真研究采纳5条,最终形成《方案》代拟稿。
  三、出台依据
  《赣州市税收精诚共治工作方案》(赣市府办字【2021】54号)
  四、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五个部分及《涉税信息采集目录》。
  (一)指导思想。《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的要求,树立和践行税费共治理念,以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为基础,以实现精诚共治为目标,全面提升征管质效和服务效能,形成全社会税费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进税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以营造法制、公平、有序的县域税收工作环境为目标,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力量参与税收治理,托现代化信息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共用,实施对税源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监控,依形成“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县域税收精诚共治新格局,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大幅提高我县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税收在积极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着力打造“四地” 加快建设“四区” 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精彩全南篇章提供有力税收支撑。
  (三)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全南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负责全县税收精诚共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四)职责分工。明确了财政、住建、自然资源、水利、司法、金融等多部门工作责任,要求责任部门切实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畅通信息互通共享,推进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与业务办理自动关联,拓展在政府奖励、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融资等领域的增值应用,强化协税护税, 加强执法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收征收管理。
  (五)工作要求。部门齐抓共管,责任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实现齐抓共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绩效考核,对不积极配合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在政府绩效考核中扣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涉税信息采集目录》

序号

单位

信息名称

报送时限

1

县自然资源局

1.不动产登记信息;2.耕地占用信息;3.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信息;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5.土地出让、转让信息;6.林权转让信息;7.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信息;8.矿山资源开采信息。

除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交换,其余信息每季度报送

2

县住建局

1.商品房预售证发放信息;2.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情况明细信息;3.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信息;4.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均价;5.房屋建安造价信息;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

每季度报送

3

县市监局

1.企业注销与吊销信息;2.企业重组及企业、个人股权转让信息。

实时交换

4

县行政审批局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工程信息;3.水土保持补偿费信息;4.河沙开采信息;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信息。

每季度报送

5

县发改委

1.项目立项批复信息;2.重点建设项目信息。

每季度报送

6

县公安局

1.旅馆行业客房入住人数信息;2.民用炸药销售审批信息; 3.车辆登记信息;4.汽车年审检测信息;5.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信息。

每季度报送

7

市医疗保障局全南分局

医保定点药店医保结算资金信息。

每季报送

8

县财政局

1.企业奖励贴息补贴发放信息;2.政府采购信息。

每季度报送

9

县生态环境局

环保处罚信息。

每季度报送

10

县农业农村局

1.新建农村建设工程信息;2.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信息;3.活力乡村工程建设信息;4.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信息。

每季度报送

11

县交通运输局

交通工程建设信息

每季度报送

12

县人民法院

1.破产(重整)申请裁定信息;2.民事执行财产拍卖、变卖信息;3.涉税经济案件信息。

每季度报送

13

县乡村振兴局

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2.贫困人员就业信息;3.各乡镇、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工程信息及乡村振兴补短板、环境整治项目信息。

每季度报送

14

县民政局

2.公益捐赠信息。

每季度报送

15

县教科体局

1.教育机构登记信息;2.学前、学历、专业技术认证教育信息;3.学籍信息;4.科技专项经费管理信息;5.技术合同认定信息;6.技术转让信息;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8. 体育彩票销售手续费信息。

每季度报送

16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新增退役军人就业信息;2.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人员信息。

每半年报送

17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南县分中心

产权交易信息。

每季度报送

18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住房公积金缴纳信息;2.住房贷款发放及其利息收取信息。

每季度报送

19

县残联

1.残疾人信息。

每季度报送

20

县烟草专卖局

1.烟草销售信息;2.烟草种植收购计划信息。

每季度报送

21

赣州银保监分局全南监管组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信息。

每季度报送

22

县商务局

全县实际利用外资主要指标信息。

每季度报送

23

县供电公司

1.非居民生活企业用电信息;2.向水电站购电信息 ;3.供电建设工程信息。

每季度报送

24

县城投公司

1.工程项目信息;2.政府BT项目信息、建设融资项目信息;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

每季度报送

25

县旅发集团

1.工程项目信息;2.政府BT项目信息、建设融资项目信息;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

每季度报送

26

县工投公司

1.工程项目信息;2.政府BT项目信息、建设融资项目信息;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

每季度报送


  五、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全南县税务局
  解读人:张少华 征收管理股股长
  政策咨询电话:0797-263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