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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南县“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五年计划及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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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2137

中共全南县委办公室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南县“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五年计划及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党委、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南县“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五年计划及2021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710


全南县“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

五年计划及2021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及未来五年工作指引的通知》(赣府新农发〔20211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关于开展“美丽宜居与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开辟乡村振兴新路径的实施意见》(赣农发〔202117号)、《关于做好“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赣新农办字〔2021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巩固扩展全省美丽宜居示范县建设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五抓五美”经验做法为抓手,以“清、改、用、管、美”为切入点,以“五优、五品、五证、四带动”为联建内容,坚持围绕产业发展建美丽乡村,建好美丽乡村促产业发展,积极创建“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示范县进一步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引导更多社会工商金融资本下乡,打造一批宜居宜业的活力示范乡村,示范引领美丽村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断开辟乡村振兴新路径,持续擦亮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激励县的靓丽“名片”。

目标任务

建设精致活力乡村。坚持“围绕产业发展建好美丽乡村、建好美丽乡村促进产业发展”思路,高质量推进“美丽活力乡村+民宿”示范村联动建设。到2025年全县打造50个以上“五优”(规划设计优、环境整治优、建设管护优、景观打造优、民宿产业优)活力示范乡村,为乡村发展注入符合村情、可持续发展、富民增收的产业业态,提振乡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打造标准乡村民宿高标准打造“五品”呈现(设计有品韵、建设有品相、服务有品质、体验有品味、营销有品牌)、“五证”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服务人员上岗培训结业证)、“四带动”效应明显(带动农户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带动村民就近就业、带动地方农副产品销售、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休闲乡村民宿200家以上,培育星级民宿20个(5星级休闲民宿不少于4家),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数30万平米以上,提供就业岗位数300个以上,带动村集体经济平均年收入增长1万元以上,并且通过民宿产业带动农副产品、文创产品等销售8000万元以上。

(三)提升示范创建品质持续提升城厢镇龙洲至龙源坝镇寨下、龙源坝镇麦坑至龙下乡上湖村、金龙镇树垇村至南迳镇古家营村、城厢镇樟树村至大吉山镇矿区等4条示范带,建成南北线2条精品旅游线路,重点打造中国(全南)攀岩小镇、天龙山景区、雅溪古村景区、鼎龙·十里桃江4个示范区。构建“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推进点线面立体交融,推动产村深度融合,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三、联建内容

(一)因地制宜打造,精准定位实施

1.聚拢资源优势。立足本区域资源禀赋打造一批以富硒大米、富硒稻草菇、社迳蜜饯、金龙三卡滩禾合酒、大吉山客家熏鸡等“乡字号”“土字号”特色品牌,夯实乡村产业基础,丰富乡村产业布局。

2.建设民宿集群。依托雅溪古村景区、天龙山景区、中国(全南)攀岩小镇、鼎龙·十里桃江等旅游精品点的现有资源建设一批“设计有品韵、建设有品相、服务有品质、体验有品味、营销有品牌”星级休闲乡村民宿。打造以鼎龙·十里桃江为代表的“醉氧全南”康养秘境主题民宿聚集区,以天龙山景区等为代表的“绝美全南”网红主题民宿聚集区,以雅溪古村景区等为代表的“客瑶全南”民俗主题民宿聚集区,以中国(全南)攀岩小镇等为代表的“活力全南”研学、赛事主题民宿聚集区,以沙坝仔等为代表的“田园全南”乡村主题民宿聚集区。

(二)丰富联建业态,加大创收增收

1.打造精品产业,延伸产业新链条。立足黄埠月秀庄园、烧斗葡萄园、古家营华农兄弟、鼎龙·十里桃江、高车乡村公园等乡村特色优势资源,贯通黄埠农产品初加工、电商、农事体验等“产加销服”业态,融通古家营田园生活、户外拓展,十里桃江养生民宿、乡土菜肴等“农文旅教”业态,联通高车农产品加工坊、特色餐饮等“科工贸金”增值增效渠道,实现循环增值,全链增值。

2.优化乡村旅游,深挖乡村新业态。依托雅溪古村景区、天龙山景区、中国(全南)攀岩小镇等休闲旅游业,开发客家传统工艺、农家菜肴、雅溪旅游“夜经济”、攀岩培训、体育赛事等特色、个性化业态。

3.发展产业业态,彰显联结新效益。创新发展方式,探索“投资个体+农房”“公司法人+农房”“村集体统租+农房”“合作社+农房”“乡村旅游公司+农房”等方式,充分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和宅基地,并通过丰富业态发展吸引当地村民就近就业,增加务工收入。建立公司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建立良性循环。

(三)培育经营主体,促进产村融合

1.培育产业发展领头雁。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重点创办以全南现代牧业有限公司、全南县月秀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全南县铁之梁薯业专业合作社、全南县石古葡萄家庭农场等联农带农力强的经营主体,不断扶持其壮大发展,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

2.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以加工流通带动业态融合,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等业态。以功能拓展带动业态融合,推进十里桃江康养民宿、天龙山主题酒店、雅溪休闲农庄等业态。以信息技术带动业态融合,促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农村电商、物流等业态,实现多类型融合发展。

3.建立健全融合机制。引导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合作社、小农户建立多种类型合作方式,促进利益融合。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方式,发展区域优势资源,实现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目标任务

持续建设2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在历年建成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庄中精心选点,打造9个以上富有全南特色的“美丽活力乡村+民宿村庄,注入符合村情发展的产业业态,培育50个以上特色鲜明的休闲乡村民宿,其中打造10个以上3星级休闲乡村民宿,15星级休闲乡村精品民宿在成功创建全省“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试点县基础上争创成为全省首批“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示范县,继续在全市乃至全省先行先试、示范引领。

(二)重点内容

1.打造美丽宜居示范村庄。按照“五精”(精心规划设计、精细整治环境、精致建设管理、精美打造景观、精准发展产业)建设要求,在9个乡(镇)高标准打造2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庄。

2.发展活力乡村产业。各乡(镇)因地制宜,挖掘本地优势,聚拢区域资源打造“一村一业态”“一村一特色”,建设饶有特色、规模适中、辐射带动力强的乡村产业圈。支持发展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参与主体多的融合模式的“乡字号”“土字号”特色产业。依托雅溪古村景区、天龙山景区、中国(全南)攀岩小镇等旅游精品点为圆点,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发展建设以农事体验、田园生活、养生民宿、特色餐饮、户外拓展为业态的农家民宿、农家乐、采摘园、休闲生活馆。

3.开发休闲乡村民宿。结合2021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发展休闲乡村民宿,彰显“四带动”效应。一是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积极创新发展方式,探索“投资个体+农房”“公司法人+农房”“村集体统租+农房”“合作社+农房”“乡村旅游公司+农房”等方式,充分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和宅基地二是带动村民就近就业。通过发展休闲乡村民宿,吸引当地村民就近选择民宿经营服务性岗位或服务性关联岗位就业,增加务工收入三是带动农副产品销售。丰富“民宿+文化”“民宿+农业”“民宿+客家美食”等模式,拓展文创、绿色有机农业生产、餐饮、农事体验,增加地方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带动附加增值四是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休闲乡村民宿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建立良性循环。

(三)实施步骤

“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按照选点规划、组织实施、验收考核3个阶段开展。

1.选点规划。各乡(镇)在6月底前提交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建设点,原则上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村庄进行打造,结合实际在年建成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庄中精心选点,建设9个活力村庄,各乡(镇)在7月中旬前制定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建设规划和活力乡村产业发展计划。

2.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因村制宜,围绕村庄特色注入休闲民宿、农事体验、农产品加工、特色品牌销售、特色餐饮、电商物流、旅居康养等新业态,并在6月下旬至11月按照规划设计和工作计划重点实施建设,对以发展民宿为业态的乡(镇)务必在9月前完成星级休闲乡村民宿建设工作。

3.考核验收。星级休闲乡村民宿建设工作10由省农业农村厅组建评审委员会,采取部门联审、第三方暗访评估、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我县星级休闲乡村民宿进行评定产业发展工作由县新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12月前对产业发展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通报各乡(镇)“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活力乡村奖补依据。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林业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全南县“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相应成立推进机构,乡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好工作落实,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休闲乡村民宿,制定建设规划,抓实产业发展,丰富乡村业态,提升乡村活力。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出台有关政策,全力为乡镇产业发展、民宿建设提供资金、政策、技术支持。

2.化舆论宣传,凝聚社会力量。利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栏、永久性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工作,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引导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加大宣传,推出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做法,为创建全省首批“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示范县打下实的基础。

3.整合部门资源,落实政策激励。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林业局、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加大日常指导,并形成强大合力,高位推进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好民宿主办理好“五证”,为乡村发展产业业态提供技术支持、政策扶持、培训指导。设立“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专项资金,对发展以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加工作坊、合作社、农家乐、农事体验等业态进行相应奖补鼓励有条件、基础设施好的乡(镇)、行政村打造建设休闲乡村民宿,对新改建精品休闲乡村民宿的业主参照《全南县鼓励旅游业投资若干政策(修订)》(全办字〔201992号)文进行奖补,活力乡村打造(包括产业发展、休闲乡村民宿)补助标准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4.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评估考核。“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活力乡村建设督导力度,建立“半月一督查一排名、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各乡(镇)活力乡村建设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责令限时整改,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活力乡村资金奖补依据,并列入乡村振兴年终考评重要内容。

附件1.全南县2021年休闲乡村民宿建设计划安排

2.全南县“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职责分工表

3.全南县乡村业态发展奖励申请表

4.全南县“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扶持

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1

全南县2021年休闲乡村民宿建设

计划安排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休闲乡村民宿建设任务数

其中

备注

3星级及以上

5星级

1

城厢镇

7

6

2

0

2

金龙镇

18

10

2

1

3

南迳镇

12

8

2

0

4

龙源坝镇

8

5

2

1

5

大吉山镇

8

5

0

0

6

陂头镇

12

8

2

0

7

中寨乡

8

5

0

0

8

社迳乡

7

5

0

0

9

龙下乡

6

4

0

0

合计

86

56

10

2


附件2

全南县“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职责分工表

序号

工作职责

责任单位

备注

1

负责“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牵头抓总工作,负责指导乡村因地制宜,发展与农业产业相关的业态和休闲乡村民宿。

县农业农村局

2

负责“农文旅”发展统筹协调日常工作,推动落实民宿相关服务标准、开展民宿星级评定、指导乡(镇)开展民宿经营管理业务培训和农旅采摘等宣传推广。

县文广新旅局

3

负责指导乡(镇)民宿建筑质量安全工作,协助办证事宜

县住建局

4

负责民宿《特种行业许可》和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发,及日常检查、监督、指导民宿经营者落实治安和消防管理制度,督促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整改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县公安局

5

负责指导民宿消防安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负责民宿消防的监督管理。

县消防救援大队

6

负责指导乡(镇)民宿建筑风貌管控和引导工作,负责做好民宿土地使用的审批(审核)工作,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土地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

7

负责民宿《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事宜,负责民宿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

负责民宿开办的住宿场所卫生状况现场审核验收。指导监督民宿制定并执行相关卫生标准,督促居住场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负责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以及日常经营中的卫生监督管理。

县卫健委

9

协助县农业农村局《服务人员上岗培训结业证》办证事宜,并做好活力乡村(+民宿)产业发展业态主培训指导工作。

县人社局

10

负责指导推动休闲乡村民宿业主行业协会组建工作。

县民政局

11

负责以林业产业发展为业态的技术、政策指导工作。

县林业局

12

负责以果树种植、农事体验为业态的技术、政策指导工作。

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

13

负责出台相关税收政策或办法,为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业态发展的小微企业提供税收政策扶持。

县税务局

14

负责“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工作业态资金奖补落实工作。

县财政局

15

负责本行政区域“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规划设计、建设落实工作,实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活力乡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推介等工作。

各乡(镇)


附件3

全南县乡村业态发展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或签名)

申请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

单位(个人)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发展产业类型及规模介绍(佐证材料可另附)

“四带动”情况(佐证材料另附)

申请项目名称及理由(佐证材料可另附)

所在

乡镇

意见

(盖章)

      

县“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

      

附件4

全南县“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

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序号

发展业态

投资

方式

扶持奖励办法

1

民宿业态

由村民、村集体或村民、村集体引进外来资本投资的民宿

1.床位补贴:对符合休闲乡村民宿定义标准的普通民宿按照每个床位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认定为3星级、4星级、5星级休闲乡村民宿分别按照每张床位10000元、12000元、1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2

2.等级培育奖励:对新获评省3星级、4星级、5星级休闲乡村民宿的,按照《全南县鼓励旅游业投资若干政策(修订)》(全办字〔201992号)文进行奖补,升级评定的只奖补差额部分,奖励资金按照5:3:2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3

3.品牌连锁奖励:对通过连锁、加盟、合资等模式,在全南县完成工商登记并开班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民宿,达到省级3星级以上休闲乡村民宿标准的,给予民宿业主配套设施建设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

4.民宿集聚区开发奖补:对以休闲乡村民宿为业态,整村推进民宿的,在民宿聚集区内的民宿主,可享受上述政策再上浮10%的奖补,对获评省级民宿集聚区的,一次性给予属地乡镇5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村庄内民宿产业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

5

5.信贷扶持:中国农业银行大力支持休闲乡村民宿发展。对星级休闲民宿符合条件的的法人经营主体,纳入白名单管理,优化信贷流程。

6

6.配套设施用地:对星级以上休闲乡村民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进行合理配置

7

民宿以外业态

由村民、村集体或村民、村集体引进外来资本投资的种植业、加工业等业态

7.要求必须与村集体产生利益联结,根据发展产业规模大小,按照投资总额的30%进行奖补,如既发展民宿产业又发展民宿以外产业的,总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且村集体每年分红不少于奖补总额的5%

关于印发《全南县“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五年计划及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